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法学院举行“3.15”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6日 01:38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13日,我校法学院学生来到泉城广场,向泉城市民提供法律咨询与宣传服务,为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贡献法律人的一份力量。
     上午九点三十分,由山东省消协、省工商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05年山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泉城广场拉开帷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校法学院的学生自然担负着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人们维权意识的责任。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感召下,我校学生法学社主动与省消协和省工商局取得联系,在此次活动中设立山东大学法学院咨询现场,进行现场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 来自我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学硕士为前来咨询的人们进行解答。
     活动刚刚开始,就有不少人前来咨询,他们大多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有些不知该如何起诉、该起诉谁,有些是在起诉过程中碰到困难。针对这些复杂而具体的情况,同学们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为他们耐心讲解,并根据实践经验为他们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许多咨询的人们在现场得到答复后满意而归。偶有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同学们也让他们留下联系方式,待以后再给他们答复。同学们热情的服务态度、熟练的专业知识,得到咨询人们的一致好评。
     除提供法律咨询外,法学社还精心准备了一些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卡,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为广大市民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锻炼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扩大了我校法学社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最新发布

新闻排行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您是本站的第:64104994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