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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建立教师发展机构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31日 09:12 点击次数:

  缺乏先进的教学理念,对教育教学理论把握不够;教学方法单一,教学组织能力不强……不要以为这是在对中小学教师“指摘”,实际上,这也是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日前由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2011高校教师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呼吁,应在高校建立教师发展机构,提升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普通高校共有专任教师134.3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47%。因此,促进高校青年教师的发展已成为一项紧迫任务。江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沈贵鹏建议,高校应建立教师发展机构,职能是为广大教师提供“教学服务”,目的是推进学校的整体教学改革。“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可以通过专家引领、课程引领、项目引领、资源引领等途径为教师的教学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刘益春认为,解决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问题,除了建立专门机构,还应完善发展制度。如在教师考核中加大对教学能力的考核比重,建立长效的职后发展机制;加强学校和学院两级教师发展组织建设,完善组织文化建设,强化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意识;注重实证研究,有效开展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实践。
  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教育部将在30所高校建设国家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以推进高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常态化与制度化,并起到区域内带动辐射作用。


【供稿单位:《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1日第2版    作者:刘文健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亭亭 卢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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