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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立先教授讲述网络版权法时代的作品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13:11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25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论坛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作为本期论坛的主讲嘉宾,以“网络版权法时代的作品”为题作讲座。本次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主持。法学院副教授郭传凯、助理研究员刘建臣担任与谈人,四十余名师生现场参与。

讲座伊始,丛立先教授梳理了版权法发展的三个阶段,指出现阶段的版权法以传播权为核心。丛立先教授从实践案例出发,具体讨论了作为版权客体的作品的新近争议。丛立先教授结合计算机单字字体是否构成作品的相关案例,分析了何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核心为是否构成“有限表达例外”。丛立先教授还对作品的新问题和新趋势提出了看法:一是思想与表达的界限,二是对独创性的理解,三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四是“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的法律适用。

与谈环节,崔立红教授进行了学术总结。郭传凯副教授围绕独创性判断标准、音乐喷泉案的具体处理、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等角度阐述了自身观点。刘建臣提出在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法可适当考虑采纳责任规则式的救济路径。

丛立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出版学术专著三部,合著十余部。发表论文一百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四十余项科研项目,获得哲学社会科学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三十余项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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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温夏蕾 李煜宸    摄影:张坤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刘影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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