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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分析进路的伦理学”研讨会举办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3日 09:55 点击次数:

  [本站讯]第二届“分析进路的伦理学”研讨会于7月5至7日召开。此次研讨会由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主办,共有来自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康纳尔大学及山东大学、山东交通学院等单位的2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山大哲社学院院长刘杰致欢迎辞,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颜青山教授致开幕辞。此次会议着眼于伦理思考中的“分析风格”和方法——以问题为中心,观点明确,概念清晰,讲求论证,为各位专家学者搭建了学术交流的平台。
  会议第一场,中山大学翟振明教授作了“面对事实本身的伦理学”的报告,围绕着虚拟现实技术发展带来的人的主体性等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南京师范大学陈真教授在澄清关于“美德伦理学”的错误看法的基础上,定义了真正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并肯定了美德概念的自足性;华东师范大学朱佳峰研究员针对个人自由和社会正义的关系,介绍和评价了黎曼的马克思式自由主义对罗尔斯“差异原则”的辩护,指出左翼自由至上主义似乎更具吸引力。
  会议第二场,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就摩尔的未决问题进行了论证,呈现了人性事实、制度性事实提供的“是”与“应当”的关联路径,但也表示摩尔的论证仍有其积极意义;湖南师范大学文贤庆针博士针对道德倾向主义面临的挑战,认为通过对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和传统习俗形成的探索,才能真正理解作为主观心灵倾向的倾向特征是如何把人类生活和客观世界关联起来的;武汉大学李勇副教授肯定了存在文化相对主义的事实,但否定极端相对主义或弱的普遍主义,提出多元的相对主义和宽容态度更能解释中国哲学中存在的道德相对性。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李娜考察和反驳了哈曼的道德反实在论主张,并强调了在哈曼的论证中“观察”、“事实”、“世界”等范畴的设定犯了专设定义等谬误。
  会议第三场,浙江大学徐向东教授作了“Contractualism, Autonomy and Demands of Beneficence”的报告,通过呈现斯坎伦的契约主义及其对相关问题的处理,阐释了斯坎伦的道德契约主义并不能有效地替代后果主义的道德理论;华东师范大学王韬洋博士通过对休谟的分配正义思想和黑格尔的承认正义思想及其发展的研究,理解环境正义的正义状况,表示环境正义同时(有时甚至首先)是承认正义的问题。山东大学伦理学研究生李晓冬从罗尔斯差异原则和海萨尼平均功利主义的分歧入手,提出理性选择理论框架下的“虚拟社会保险”方案,论证出平等原则为无知之幕下各方的最终选择。
  会议最后一场,华东师范大学颜青山教授呈现了诺布效应中的称赞与责备的非对称性对规范性理论造成的困难,报告在评述哲学家们的解释及其困难的基础上给出了新的解释。山东交通学院王珀博士提出了一种与报应主义、功利主义相抗衡的新的惩罚理论——自保威慑论,并讨论了其可能面临的困难。最后,山东大学伦理学研究生张燕通过呈现巴特森心理实验和休谟的同情产生怜悯的模型,试图辩护由同情而来的助人欲望的利他性。
  会议闭幕式由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徐向东作会议总结发言。会议讨论严肃、认真又热烈,发言、评论及其他开放讨论阶段均气氛活跃,充满思想火花的碰撞,推进了对相关伦理问题的思考,弘扬了讲理到底的分析哲学精神。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哲文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倩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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