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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霸凌还是恶作剧,伤害他人都应被禁止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7日 10:20 点击次数:

  对于霸凌的定义存疑,成为学校逃避的一个借口。但是无论是霸凌,还是过分的恶作剧,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都应该被禁止。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即使是小学生也不例外。教导学生如何与人相处是学校的职责之一,应让学生清楚,违反规则要有后果。
  近日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刷爆朋友圈。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家长在文中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是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而此事一直未得到学校的正面回应。据《中国教育报》报道,中关村二小校长杨刚表示:“我们与家长无法协调的关键在于对事件的定性。对方一直要求定性为霸凌,我们无法满足家长的这个诉求。”
  的确,对于霸凌的定义,一直存在一定分歧。德国汉堡应用科技大学社工系心理学教授格罗恩认为,霸凌的定义是指重复发生的、系统性的排斥或攻击性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也许不满足“重复发生的”这一点,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种攻击性行为,其恶劣性远远高于一般的恶作剧。回想一下,笔者上小学的时候,班上的恶作剧行为更多的是在同学背后贴纸条,更为严重的可能是在同学正要坐下的时候偷偷把凳子抽走,然后让同学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过这些恶作剧行为,若是被老师发现了,也一定都会有所责备。而这样将厕所垃圾筐扣到人头上的行为,被校方说成是“一次过分的玩笑”,不禁让人唏嘘。这能是玩笑吗?如果是玩笑,被扣垃圾筐的人换成是欺凌者自己,他会无动于衷?换做是谁,这都是一次侮辱性极强、伤害极大的攻击性行为。学校将其定性成“玩笑”,把受害者受到的那些侮辱、伤害轻描淡写的带过,是对孩子极大的不尊重。
  而霸凌的定义在这个事件中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难道说只有到了霸凌的程度的时候,学校才会站出来为被伤害的学生主持公道,才会去教导孩子什么是规则吗?违反规则,必须承担后果,这都是学校应该教育孩子的东西。
  尽管后来事情真相有所反转,写文章的母亲被指责过度煽情,被欺凌者被指出是平时非常骄纵,扣垃圾筐的人也被他欺负过,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当初被欺凌的人变成欺凌者,同样不值得被原谅。用有恶意的、伤害他人的方式去报复,只会是一次又一次的恶性循环。之前在某评论里面看到,说这是孩子的事情,应该让孩子有自己的方式去解决。现在孩子已经在家抑郁、厌食、恐惧上学了,请问还如何让孩子自己去解决?再退一步说,正是因为孩子自己解决的方式不够成熟,所以才要家长、学校去引导。
  中关村二小校长杨刚表示:“我们不想去处罚任何一个孩子,……学校教育承担的更应该是一个协调者的角色,而不是惩罚者的角色。” 没错,学校不应该承担惩罚者的角色,但是应该承担教育者的责任,而这个教育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惩罚措施,只有这样才会让孩子知道,违反规则必须要承担后果。
  到底这个事件是否只是一个玩笑,无论是公众还是学校,心里必然有数。学校必须站出来发声,不要做冷眼旁观的角色,不要成为教育的无能者。

【供稿单位:新闻传播学院    作者:牟姿佳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文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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