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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67名学生获“创新奖励学分”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09日 08:44 点击次数:

[本站讯]最近,在2005年山东大学“创新奖励学分”的认定中,全校13个学院的67名同学获得了“创新奖励学分”,奖励总额105学分。其中信息学院的焦洁青同学获得最高8学分,她在“2005年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等奖。
    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热情,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课外科技活动与科学研究,2003年山东大学决定实行科技创新学分奖励制度,出台了《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在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编程竞赛、英语竞赛或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或成果的,都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的科技创新学分。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综合素质课的学分;取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评选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记入学生本人的成绩档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及社会用人单位对具有科研背景学生的青睐,成为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活动的极大动力。
    2004年,山东大学首次进行了“创新奖励学分”的申请和认定工作,共有11个学院的35名同学提交了申报材料,最后经过专家认定,30名同学获“创新奖励学分”。
    2005年的“创新奖励学分”申报工作从参与学科、参与学院、申报人数到获奖级别、获学分数都比2004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学生参与的科技创新的类别广泛,有各级各类的科技竞赛、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文学作品;水平较高,其中获得国际竞赛一等奖的1人;获国家竞赛一等奖的5人;6人在国家核心期刊(B类)上发表论文12篇;12人的15项发明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师生们反映,科技创新学分奖励制度的设置,顺应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顺应了学生渴望创造的心愿,也成为学生们参与科学研究的动力,极大地推动了学校教育创新的开展。]

【供稿单位:教务处    作者:孙凤举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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