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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报

材料学院“法治中国 法在民心”团队开展宣传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5年02月18日

  [本站讯]近日,为适应当今时代大背景的需要,加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材料学院“法治中国 法在民心”社会实践调研团走进枣庄市第一中学进行普法宣传。
  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对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进步、“依法治国”伟大蓝图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及要求下,普法宣传进校园意义重大。此次普法宣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共建和谐校园”。围绕此主题,结合宣传对象的年龄、知识范畴,参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内容,队员在活动开始之前做了有针对性的充足准备,并确定由队长杨超担任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讲人。杨超首先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告诉他们“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需要,而“中国梦”是由个人的梦想构筑而成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当今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每个人实现自己梦想的必要保证。就《决定》第一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杨超对“依法治国”展开了全面、总体的剖析,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的大势。结合《决定》第二条,杨超介绍了与他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要正确使用法律中所赋予他们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就《决定》第五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杨超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希望同学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宣传法律精神和法律知识,做一名法律传播的信使,做好社会主义接班人应尽的义务。最后,队员们与高中学生们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
  当下,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进行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是国家和社会应有之举。

【供稿单位:材料学院     作者:路丽丽 李金萍 张枫凡    责任编辑: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