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18日,为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工作安排,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一行对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山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主持督导汇报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监测处副处长魏欢,山东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副处长曾宪文参加督导活动。山东大学副校长陈炎会见了督导组成员。
林仕梁介绍了教育部制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背景、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就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通讯评议等问题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贾磊汇报了《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备案及实施情况,重点介绍了学校如何通过加大学位论文全过程检查力度、规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程序、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强化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责任等防范、惩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本科生院副院长张树永介绍了山东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听取山东大学汇报之后,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山东大学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并就进一步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学生的主体责任,健全学位授予单位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综合治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研究生院副院长鲁统超、学位办主任薛佩军一同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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