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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大学管理法治化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4年12月17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就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于治国理政中,“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过渡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这样一种充满时代精神与诉求的语境中,大学作为一道德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引领社会进步的文化共同体,无疑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其进程、势态、影像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有其特殊的微观意义与放射效应。如果说中央层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要有一种“治大国如烹小鲜”气魄的话,那么,具体到我们学校管理层面上,则应当有一种“理大学如临大敌”的严肃与谨慎。本文我将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语境下大学管理法治化问题。
  第一个方面,大学管理法治化的现实意义是什么?我认为,谋求大学管理的法治化,首先有助于加快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但凡世界一流大学,都有自己的《章程》依法办校。通过《章程》明确相关各方权责利、组织治理结构等,在法律框架内,建章立制,使大学各类参与主体照章办事,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可以让社会各界知悉大学的运营规则与状况,并热心针对大学的公益事业;有助于大学明晰各方的权责利,依法追究、保护与实现自己的应有权益,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大学教育实力的提升奉献智慧与能量。第二,有助于柔性地建立培养一流人才的条件。《决定》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健康向上、科学严谨的理论体系,贯穿到我们学校的各方面,可以促进我们的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等活动。我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引领各个学科的老师们朝着服务国家社会同时依法约束自己行为、促进自身成长的轨道上来,形成培养一流人才的集体。第三,有助于积极营造服务国家、社会的氛围。《决议》对法治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对具有法科教育条件的大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注重培养为法治中国建设所急需的合格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而且大学广大教职人员,也应当常怀报效国家、服务社会之心;不仅应当从理论上诠释法律,从事法律援助服务,而且还应当知法懂法,从实践上运用法律,积极为国家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贡献。最后,有助于正向引领大学各类主体实现人生价值目标。作为一个道德共同体与价值共同体,大学的各类主体必须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懂得自修、自省、自尊、自爱,在勤奋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事务的同时,多加注重修身、持家,养浩然正气,存人间正道,倡法治精神,若此,则“邪不可干”(《黄帝内经》),在人生之路上会行得坦荡、光明、精彩而长远。
  第二个方面,大学管理法治化的价值趋向或者价值要求是什么?我认为最核心的是保障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早在2004年就正式载入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贯穿着人权保障这条基线。《决议》重申,“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具体落实到大学管理之中,也就是要依靠师生员工,造福师生员工,不断地谋求师生员工各种利益的享有与满足,重点是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尊严权、平等权、健康权、自由权。这些人权向度的背后是师生员工基本权益之所依、所归、所属。二是确保正常教育秩序。无论教学、科研,还是管理、服务,无秩序则无法实现大学的其他价值追求。三是不断提升效率,加快自身产学研效用值的提高。因为大学之大,端在贡献突出。贡献率高,则知名度高,则生源素质高,则汇入的各类资源广泛而充足,又反过来推动大学向更大、更高、更优迈进。四是公平公正。大学之中,各类晋升、加薪、奖励乃至处罚,公正为要。获得公正对待,是作为大学主体的师生员工的起码要求,也是大学未来成长的最好强心剂。不公正的对待会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并潜在有“蝴蝶效应”风险。五是确保程序正当。正当程序作为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它意味着权力必须公正、恰当地行使。公正、合理的程序能够极大地满足进入程序的社会主体对平等对待的需求和期待,各社会主体得以在一种尊严、自由、和煦、充分的对话交流氛围中完全表达自己的观点、主张,使程序运行过程具有交互性并使其结果具有可接受性。在谋求法治化的现代社会,程序正义业已成为法治建设的核心之一。在大学的各项事务管理过程中,应当特别重视程序与程序本身正当性的问题。在学校的各项决策中,不应当仅有利于决策者一己私利,或者向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少数利益相关者倾斜。涉及有关当事人的决策与规定,应当主动倾听各方看法与诉求;即使是表彰奖励活动,也必须先行经历民主协商、充分酝酿的过程。
  第三个方面,大学管理法治化的焦点环节是什么?大学管理之难,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若法治思维不彰与法治方式不行,管理时常陷入散乱与无序。选择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管理大学各项事务,也不是一朝选择,立刻就会显现出其内生的力量。在步入法治化未久的当前阶段,我认为需要重点把握的:一是科学有效地进行建章立制。《决定》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这些规定具体到在大学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也是要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合理性、公开性原则,形成良好的制度立校氛围,凡属重要领域、重大事项,民主参与、制度先行,反对朝令夕改、因人设事或因人废事,以谋求保持大学管理轨迹的稳定化、有序化、常态化。二是全方位严格推进行政管理。《决定》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大学内部行政中,主要在于严格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依法进行人事管理,严格依法强化后勤管理等。此外,还需要公正地实施各种奖惩活动,全面地落实民主监督制度,无差别恪守国法校纪底线,不动摇坚持遵循实事求是。总之,一切要坚持遵循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管理过程中法治思维与道德建设相结合,要依法治校、以德育人。
  第四个方面,大学管理法治化的一些关系命题。比如党的领导与大学自治是什么样的关系?《决定》明确强调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地位,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如何实现和加强党对大学的领导问题,但是对于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组织形式和方式作了较为细致的说明,足资借鉴与参酌。其中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到大学场域,党的领导主要也是强调党对教育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必须贯彻到大学教学科研各个环节;党的领导在大学管理体制中的组织形式就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党委会负责重大决策,校长负责带领学校管理团队具体实施;党委会领导意味着大学重大决策事项实行集体负责制,即全体党委会成员参与讨论、决策,以民主集中制方式,少数服从多数表决通过重大决策,而非党委常委少数人酝酿决策模式,更非党委书记一人决断的决策模式。当然,党委常委会有权向党委会提出提请讨论、决策的议案及工作思路。《决定》中有关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会自治规定,对于高校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大学自治主要是强调大学的各类主体依照法律体系的要求守法自律,遵循教育规律(管理规律、教学规律、学习规律等),依据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等,自主地实施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安排教学科研活动,选择学习生活方式,不受非法责难与强制。当然,大学自治也不是绝对排他的,而是强调为了学术自由与学者尊严,大学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应当排斥来自其他各种力量、因素的非法干预与强迫,营造一种民主、宽松、包容、和谐的教育氛围,为执教者、研究者、学习者铸造起有助于实现良心自由与人性尊严的勤勉工作场域。再比如,到底是教学本位还是科研强校?我认为,无教学则无大学。大学之道在传道授业解惑,培养和造就知法懂法守法、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公民。为国家造就的优秀人才,必须是德才兼备,德能勤绩廉达标,其基础环节是借助于大学阶段的通识教育,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良好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活动中,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控制约束在宪法法律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内。所以,教学实乃大学之基础,教学本位不能动摇。当然,无科研也非大学。大学乃社会智库,各种资源取之于国家社会,必须竭力回报,以优质、高效、严谨、可行的科研成果服务于国家社会的需要,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建设事业提供智力支撑。同时提升大学影响力、彰显智识创造力,从而赢得社会的普遍尊重。所以,科研实乃大学之上层建筑,学术价值底蕴的积淀有赖于扎实有效科研活动的开展,必须始终强调科研的突出地位。建设一流大学需要在于法有据、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指引下,竭力以优质高效的教学成绩与科研成果服务国家社会。
  总之,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决定》高瞻远瞩、高屋建瓴,需要包括大学在内的各单位组织按照《决定》要求,点面结合,具体细化,在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相关链接:
  杨海坤:依法治校当以章程为纲
  齐延平:依法治校断想
  周长军:以《章程》的实施为中心推进依法治校
  张海燕:浅议如何做到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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