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9月17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以“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衔接适用的改革前瞻”为题作讲座,指出应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来理解腐败犯罪追诉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他对监察法中部分语词的使用变化进行解读后,围绕审判中心主义与两法的衔接适用加以阐释,并对监察与刑事司法的融通问题提出看法。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侠、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恒参加与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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