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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社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本站讯]近日,哲社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中心校区召开。院党委书记杨斌主持学习会,学院党委委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

杨斌向大家传达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学习中,杨斌重点领学了《条例》第五条的问责要分清责任相关内容以及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等。

杨斌谈到,《问责条例》的施行,对于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健全党建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推进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

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了制定《问责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今后的学院工作中,会以更高度的责任感更严格地遵照通知要求,联系实际、深研细学、抓好落实、见诸行动,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谢隆艳    责任编辑:诗文 莉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