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4日至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暨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6年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和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工委主任周杰主持。山东大学副校长、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主任胡金焱参加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胡金焱在立法基地典型发言中提出,山东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按照“人大主导、政府参与、面向全省”的定位,开拓进取,一年来,认真完成了《地方立法赋予行政机关之外其他组织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当性、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正当性研究》等基础理论课题的研究,《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3件法规与规章的论证和设计等工作。他表示,下一步将针对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安排山大基地的各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深入地做好地方立法调研、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方面工作,积极为山东省地方立法事业作贡献。
在分组讨论中,胡金焱强调,立法基地应加强组织、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地方立法研究和服务中的统筹、协调和引导功能;加强专家团队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加强协同机制建设,协调好校内外、多学科的科研力量,发挥好智库作用,同时多联系各地市立法机关,强化共同调查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基地的约束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以项目制管理好立法课题,分配并监督好资金使用,以及建立首席专家制和基地项目专家评审机制;关于重复立法和平行立法问题,胡金焱更赞成平行立法的概念,认为山东省17个设区的市都有立法权,各设区的市立法存在共性,但也有差异,这反而有利于立法基地充分发挥作用,为各设区的市提供因地制宜的咨询意见。
省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负责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山大立法基地副主任周长军、法学院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