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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夫妻教授做客法学院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5年11月03日

[本站讯]11月2日晚,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Jens Schovsbo教授及其夫人VibeGarf Ulfbeck教授在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为师生们作了一场题为“Harmonization of EU Private Law(欧盟的和谐与统一)”的学术报告。外国夫妻同台讲座,这在法学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首先,由VibeGarf Ulfbeck教授对欧盟作了简要介绍。“EU”全名为“欧洲联盟共同体”,主要由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组成,且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接着,Jens Schovsbo教授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了《欧盟法》的概况:1、《欧盟法》成立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国际市场形成使得欧盟集团内部、欧盟与世界其他国家组织物品自由交易频繁,需要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协调。2、《欧盟法》是由民事法律体系和普通法体系组成的。3、《欧盟法》如何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即在欧盟各个成员国都拥有本国经济、政治法律体系的前提下,试图找到各个成员国能达成共识的点即法律共识点。既不侵损各个成员国自身利益,又保障整个欧共体的正常有效运转。
    然后,VibeGarf Ulfbeck教授又介绍了欧盟作为“欧洲学习组团”的内涵及工作方法,并就”IPR in the EU”(欧盟知识产权)的情况,围绕欧盟如何将资源有效地分解与汇合等问题展开了评述。
    两位教授理性又不失幽默,配合精妙,既有浅显的介绍,又有深刻的探讨,使到场的师生受益匪浅,好评如潮。
    Jens教授此次远道而来,除了作学术交流外,还有一项使命——代表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同我校法学院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进行更广泛的合作。交流促发展,此次合作定会使两院学术交流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供稿单位:法学院通讯社     作者:赵静雯 杜健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