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2月27日上午,山东大学医学院和省、市红十字会在医学院会议室举行纪念《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三周年座谈会。
医学院遗体捐献中心李振平教授主持了今天的会议,总结了十几年以来的遗体捐献工作。省、市红十字会领导、医学院领导、医学院遗体接受中心有关人员、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者联谊会代表、医学院学生代表出席了会议。医学院副院长曾武军、省红十字会赵娜、济南市红十字会季永成副会长分别在座谈会上讲话。《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在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33 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 2003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继上海之后第二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
齐鲁电视台、济南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
【供稿单位:医学院 作者:李振平 赵福昌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