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

微信

山大发布

抖音

视频号

微博

小红书

快手

哔哩哔哩

山东大学报

学院新闻

法学院与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达成合作意向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03月10日


    [本站讯]3月8日下午,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韩锋带领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胡宁、副院长隋卫东等一行来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了解学科建设、课程体系、学生工作等方面的作法和经验。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等院领导及有关人员与客人进行了座谈。
    来客首先介绍了山东建筑大学的现状,法政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及“建设法学”特色教育情况。肖金明向他们介绍了山大法学院在改革和探索中逐步形成的“五个课堂”+“两种经历”的人才培养模式,英语与法学双学位教育、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等特色教育的情况和经验,以及依靠山大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文史底蕴和传统办学特色,通过建设学科、发展学术和开放式办学,致力于造就国内最优秀法学本科生,促进本科生在富有活力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较强的专业思维和实践能力、较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伦理以及全球意识、世界视野与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获得全面提升和进步所做的努力。
    座谈会上,大家还就本科课程设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学生就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同时,双方进一步探讨了近期及今后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项目,就山大法学院在山东建筑大学设立博士生与优秀硕士生教学实践基地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山东建筑大学的前身是山东建筑工程学院,1956年建校,面向全国招生,现已发展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类专业为特色,工科、商科、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科和农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2006年2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乔国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