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26日晚,“庆祝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讲座之三——驰名商标的保护”学术报告会在法学院报告厅举行,主讲嘉宾是山东省工商局法制处魏敬胜老师。
会上,魏敬胜从北京绣水街和上海芙蓉路这两条有名的假冒商品街入题,讲了五方面的内容: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且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他通过吉普车、氟里昂、必胜客和同仁堂等几个标志性案例讲述了我国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保护的发展情况;驰名商标的认定渠道和认定原则。认定渠道包括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其中行政认定包括商标疑议、商标评审和实用管理中的纠纷三种情况;司法认定主要是民事途径,即发生三种纠纷后法院可以认定。认定原则包括被动和个案认定。关于被动保护,第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和法院只能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认定并在认定基础上进行保护。第二、当事人提出请求必须事出有因。个案认定的两层含义是:认定在个案中进行;认定结果不具有延续性;,中国对驰名商标四个层次的保护,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和中国对此的保护,着重谈了混淆理论对驰名商标的侵害;通过工商实例进一步阐述了驰名商标的保护。
这场报告让同学们更实际更深入的认识了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并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时敬菲 责任编辑:马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