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了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扎实推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历史文化学院于近日正式在全院研究生、本科生中推行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信用承诺制度。
制度内容主要是按照山东大学有关社会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和程序,学院研究生、本科生中获得学校、学院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应当签署《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承诺书》,本着诚实有信的原则郑重承诺:模范遵守各种校纪校规,不发生触犯法律和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所受奖励或资助应用于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校内外公益活动,积极为学校、学院、班级建设贡献力量;获得资助后,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刻苦、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将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各界的关爱。若违反上述条款,自愿全额返还奖/助学金。
推行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信用承诺制度,有助于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完善社会奖/助学金的管理,督促获奖助同学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勤奋学习,愉快生活,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供稿单位:历史学院 作者:朱伟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