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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学校法学院名家畅谈税务诉讼模式构建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07月06日


    [本站讯]7月4日下午,暑期学校法学院系列讲座第四场在法学院报告厅举行,由田荔枝副教授作了题为“税务诉讼模式之构建”的学术报告。
    首先,田荔枝针对屡禁不止的偷税漏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现象,提出要比照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构建旨在维护税收征管正常运转的税收诉讼制度。接下来,她就制度构建问题,按照职能划分为税务警察、税务检察院、税务法院三个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政府机构。第一层次是税务警察。田荔枝从哲学层面,经济层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三个方面阐述了现阶段在中国设立税务警察的必要性。第二层次是税务检察院。田老师也从宪法有相关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检察院有权对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三个方面阐述了现阶段在中国设立税务检察院的可行性。第三层次是税务法院。田老师结合审判实践,比较中外适用规则,提出应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实体公正优先兼顾程序公正、社会保护优先兼顾保障纳税人人权、遵循客观真实等基准构建税务诉讼,纳税人可以就税务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诉讼。
    讲座中,田荔枝副充分结合自身实践和生活阅历,旁征博引,将理论生动化与实践化;同时作为司法体制中人,她又不限于体制本身的约束,客观地评价了现有体制的利弊,体现了一位法学家应有的社会责任心和职业良心,受到与会师生的一致好评。]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刘宛升    责任编辑: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