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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刘作翔教授在法学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12月04日


    [本站讯]11月25日晚,来自中国社科院的刘作翔教授在法学院101报告厅,为同学们献上了一场题为“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的精彩学术报告。
    刘作翔教授主要谈到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涵义、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我国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案例指导的情况、中国法学界对案例指导制度的不同观点以及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在讲座过程中,他从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可以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提高司法效率、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司法腐败、发挥司法裁判的延伸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可行性以及其生存的土壤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认为,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性正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肯定。实施案例指导制度可以节约人力、财力,实现司法公正、公平。它的实施并不会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造成冲突,却可以在解决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中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维护法律规则。
    刘作翔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法学研究》杂志编委。]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