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20日晚,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导、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王敏远教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举行了题为“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疑难问题”的讲座。讲座由胡常龙副教授主持。
王敏远针对疑难问题的讨论作了两点说明。他认为,所谓疑,是主观方面的疑问,难,是客观存在的困难,这种疑难问题存在于理论的研究中,更存在于立法的修改中。对于如何探讨疑难问题,则着重从面临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法以及按照预想的方案解决问题时会遇到的困难来谈。讲座中,王敏远从修改的宗旨、原则、法律制度和规则四方面做了详细的阐释。王敏远指出,就修改的宗旨和目标而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参与者不同,对目标与宗旨的认识也会存在分歧。王敏远对原则中的疑难问题中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问题做了详细的剖析。他说,对制度中的疑难问题,应该修改强制措施,改变把羁押措施作为常态的现状,向更多的非羁押措施的方向发展。在规则的修改中,王敏远提出程序法律后果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讲座结束后,王敏远教授还耐心详细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最后,胡常龙博士作总结。此次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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