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24日晚,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姚建宗教授做客法学院,作了一场题为“法哲学的思维方式”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李道军老师主持。
报告中,姚建宗指出,法哲学不能按一般的理解等同于法理学,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具体法律科学研究的结论,而法哲学则以法理学的结论作为研究对象。法哲学的思维方式是在思想、观念的层面,是“思想的思想,认识的认识”。随后,姚建宗从四个方面对法哲学的思维方式即法哲学的思想操作技术表现进行了归纳:法哲学的怀疑态度、法哲学的反思方式、法哲学的批判立场以及法哲学的思想构造。报告结束后,姚教授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李道军作了精彩的点评。
姚建宗,男,1966年3月生于四川省通江县,法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哲学和法律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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