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7月9日下午,法学院牟宪魁副教授以“民法总论若干问题探悉”为题给师生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讲述了民法总论中的前沿问题。
牟宪魁针对近百年来中国民商法学过多借用日本、法国、德国等立法例的现象进行了剖析。他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更重要的是立足本土资源,发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古为今用。随后,他讲述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成文民法典的起源——1910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并从它的制定过程、国际关系、时代背景等角度进行了阐释。讲述报告的核心部分时,牟宪魁以民法典的基本构造为基础,对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进行了剖析,通过比较它们的异同,阐释了物权行为独立性、无因性的价值所在,使大家跳出具体制度的樊篱,从法典构建的高度领悟法律的真谛。大家还就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真实性、自愿性等问题展开了探讨。针对非法律专业同学的问题,牟宪魁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给以了解释。
牟宪魁是山东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是违宪审查、民商法、日本法,尤以日本法的研究最为独到。2006年,他开设了国内第一家专门介绍日本法律制度和日本法学信息的学术网站——日本法在线。]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顾乃静 刘宛升 责任编辑: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