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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辅仁大学陈健民教授到法学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7年09月13日


    [本站讯]9月12日上午,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客座教授陈建民先生在法学院101报告厅作了主题为“两岸刑事审判制度的比较和展望”的学术报告。
    报告中,陈健民教授强调了刑事诉讼的目标,即“发现事实”和“保障人权”。他列举了台湾刑诉制度的特点,包括弹劾主义、不告不理、保障人权、当事人对等。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台湾的刑事诉讼正在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倾斜,表现为证据调查取交叉诘问制度和台湾刑事诉讼法第161、163条的修改,该两条分别加强了检察官的举证责任和给予法官调查取证的权力。
    最后,陈健民教授展望两岸的刑事审判制度,强化人权保障、提升审判公信力是两岸刑事审判制度当前的共同目标。]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彭菲菲    责任编辑:莉荔 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