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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代表团赴台进行学术交流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9年11月25日


    [本站讯]11月10日至15日,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率法学院教师学术代表团对台湾相关高校及司法机关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学术交流活动。
    11日,法学院教师代表团参加了由台湾中正大学法律系、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和台湾医疗卫生研究协会主办的两岸侵权行为法学术研讨会。台湾中正大学副校长卫民教授、法学院院长郝凤鸣教授、法律系主任谢哲胜教授和齐延平教授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齐延平教授主持了会议的第三场报告,法学院教授秦伟、李霞,副教授李洪武、董翠香、崔立等分别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并作报告。两岸学者紧紧围绕侵权行为法领域中的侵权损害赔偿客体、监护人责任、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侵权和医疗侵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12日至14日,法学院代表团先后访问了台湾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央研究院”、台湾世新大学法学院、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厅和民事审判厅、台湾建业法律事务所、台湾故宫博物院等科研文化机构。
    此次学术交流活动,加深了两岸法学界学者的沟通,达成许多共识,为两岸法学学者、学生进行学术人员交流、开辟了更加通畅的渠道。 ]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张海燕    责任编辑:莉荔 关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