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郑春与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系主任郑毓瑜,分别代表各自院系正式签署了《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与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学生交换计划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在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协议互派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
《计划协议书》分为合作形式、选拔范围及时程、学生管理、组织实施、协议效力及期限等部分。据悉,这是台湾大学中文系继与复旦大学大学中文系签约后,与大陆高校中文院系签定的第二份协议。双方同意,双方学生在交流期间的身份为“交换生”,且人数不计入双方学校已签订之校级交换生名额内。双方同意在签署此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院系之间的合作,选择相关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磋商,在一般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层次,使双方交流有更为实质性的意义和成果。
台湾大学是台湾地区唯一综合性高等教育学府,是全台湾规模最大、最重要的研究型大学。山东大学文学院与台湾大学文学院及中文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交往,在文学院20世纪30年代的系列名师中,有一位深受学生们爱戴的台静农先生,后来去了台湾并担任台湾大学中文系主任二十年之久。在两岸恢复交流之后,两院的院长和中文系主任曾经多次互访,从去年开始,郑春与台湾大学文学院院长叶国良、中国文学系主任郑毓瑜多次协商讨论,并最终确定双方交流协议文本,经各自学校同意后签定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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