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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普法活动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本站讯]为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法学院依托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学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普法活动。

普法在行动,送法进社区。学院组织学生志愿者走进崂山区北宅街道、即墨区温泉街道等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活动。3月15日在北宅街道社区大集,志愿者设立法律咨询摊位,倾听并解答社区居民消费时遇到的问题。志愿者们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科普了如何辨别销售主播、如何理智消费、以及消费过后如何退货的相关知识。志愿者赴温泉街道海泉社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手册并进行普法宣讲。在宣讲活动中,志愿者重点解析了“如何维权”“怎样留存证据”、“实用投诉方式”等内容,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详细讲解,让社区居民学习维权的实用方法。

维权在身边,普法润校园。学院志愿者在校园内开展普法,守护校园消费安全。大学生是网购消费的主力群体,志愿者面向青岛校区师生,结合自身的相关经历、搜集消费纠纷实例,通过情景式问答引导参与者正确处理消费纠纷。同时,志愿者们鼓励参与同学速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条,以此激发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热情。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杨雨 姚家乐 叶妍汐    责任编辑:赵方方 马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