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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海燕教授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1:05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22日,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海燕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组委会给张海燕的致敬辞是:“三尺讲坛,如椽大笔。以学者风度,为依法治国立言;以师者风范,为莘莘学子立德;以法者风骨,为法治进步立功。她是探路者,更是授道者。”

本次评选活动由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示法治山东建设新成就,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张海燕,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等,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教授自2003年入职山东大学法学院以来,兢兢业业在岗位上耕耘了20年,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研修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首批法学研究领军人物和山东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荣誉称号。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张佳慧    摄影:资料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李金颖 赵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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