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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组织师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 09:12 点击次数:

[本站讯]8月13日,随着最后一名学员现场答辩完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师生专业实践活动接近尾声,此次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历练一线工作本领、提升发现科学问题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人才”为主题的专业实践活动顺利收官。

自研究院成立之初,院领导就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工作。2021年,研究院依托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设立了全国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教学实践基地(中旭基地)。7月29日,研究院正式组织师生赴中旭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活动。行前,研究院制定了《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对实践活动进行了细致详实的规划。在实践活动动员会上,院长高振会对实践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表示开展实践活动是落实和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具体举措,也是一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者的必经之路。8月9日,高振会赴中旭基地现场了解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座谈交流。

此次实践活动采取“理论授课+研讨交流+现场实践”的形式进行。在理论授课中,中旭基地司法鉴定人员精心准备授课课件,带领学员认真学习司法鉴定相关制度、标准,并对实际案例进行了细致分析与讲解。在现场实践环节,中旭基地安排专业司法鉴定人员,按照“一对一”的指导模式,带领实践学员,走向一线接触真实案例。学员进入不同的污染物案件鉴定现场,亲自进行方案制定、现场踏勘、采样、样品保存、流转等司法鉴定全流程操作,建立起了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完整认知。面对案件现场复杂、恶劣的采样环境,全体学员展现出了一名山大人的优秀素养,将理论授课中所学到的知识,真正用到了案件样本的采集工作之中。在每天的研讨交流环节,指导教师耐心解答了学员们在理论学习、现场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惑,并结合在案件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交流讨论。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工作作风军事化、行政管理企业化、工作模式流水化”的运行理念,着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致力于研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难题,以及污染物性质、损害程度、修复技术及经济损失数额等关键问题,解决环境损害鉴定人才匮乏、鉴定技术标准缺失等现存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此次实践活动对于研究院师生来说,是一次认知上的洗礼,使师生对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现状困难了解得更加清晰、研究内容更加务实、研究动力更加强烈。

对于此次专业实践活动,带队教师程永强研究员表示,破解当前环境司法鉴定过程中面临的污染物性质鉴别难、溯源难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实践和理论的高度融合。此次实践既让师生学习了一系列现场处置经验和实操方法,又让大家对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的重要性有了充分认识。带队博士后孙婷表示,我国当前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建立专用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刻不容缓,此次活动是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的深度融合,对于下一步工作开展意义重大。实践学员顾金增表示,通过亲自现场参与案件,对司法鉴定人这一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更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不掺杂主观因素,以事实为准绳,给出鉴定意见。


【供稿单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作者:耿超 王金铭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罗霞 谢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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