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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7日 16:25 点击次数:

[本站讯]1月13日,药学院在趵突泉校区召开山东大学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大会。

会上,药学院副院长李敏勇宣读了山东大学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经过等额选举,委员会一致决定,由药学院院长鞠建华担任主任委员,常务副院长方浩、李敏勇担任副主任委员。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山东大学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同意书》。

会议就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下一步的建设发展和作用发挥进行了研讨。鞠建华在总结发言中对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厘清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流程、制度和资料清单,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机制;二是要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三是要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学院教师们的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服务。

山东大学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依据国际、国内相关的伦理准则,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药物研发、生物医学研究、公共卫生领域及卫生新技术应用中参与者的尊严、安全和福利,对提议研究的动物伦理学问题进行独立的评审,并对已经得到同意并且正在进行的上述研究活动进行定期的伦理评价。药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促进学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规范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保护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药学院    作者:李林蔚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周长瑞 赵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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