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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开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再学习再领会活动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7日 15:26 点击次数:

[本站讯]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强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培育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在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发布三周年之际,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十项准则>再学习再领会,争做“四有”好老师活动的通知》,经济学院党委第一时间布置了再学习活动的任务,学院各教工党支部牵头,在全院范围内掀起了《十项准则》的学习热潮。

丰富学习层次,个人自学和集体研学相结合。经济系教师自学了《十项准则》、学校相关制度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四有”好老师讲话精神。集体对《十项准则》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并重温了“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参会教师畅谈了自己的再学习体会,以及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的愿望和信心。海归教师党支部在支部教师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集体学习,支部党员结合自身经历,讨论了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十项准则》的学习感受。

创新学习模式,党支部书记领学和交流发言相结合。金融系由党支部书记张博领学了《十项准则》等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政策,与会教师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三全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工作实际发言,汇报了《十项准则》等材料的学习体会。财政系由支部书记李一花对《十项准则》进行领学,报告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支部教师自由发言,并围绕《十项准则》和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进行了讨论。

拓展学习阵地,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保险系、国贸系通过网络形式,在系所传达了本次学习精神及要求,转发了《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动员系所全体教师通过网络形式进行会前自学。召开线下会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个人近期对《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学习的认识和感受,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就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推广学习成效,学习领会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学院机关在学习中强调,要把《十项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对照“四有”好老师标准,教职工今后在服务学生和人才培养方面应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做学生的模范榜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坚守“为国育贤”初心,勇担“强校兴国”使命,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从思想上、行为上做到真正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身心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学生锤炼品格的领路人。

本次再学习活动,强化了学院教师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深刻认识,使《十项准则》成为教师应知应会的必备要求和行动自觉,有利于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筑高线守底线,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下一步,经济学院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为推进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单位:经济学院    作者:丁冠森 吕宁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强巴曲珍 赵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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