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艺术学院在全院试行教学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学院与7名美术专业研究生导师签订了《研究生画室消防安全责任书》。
试行教学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学院根据国家《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不同教学与艺术实践场所的实际使用状况,制定了一系列《消防安全责任书》。
首批签署的《研究生画室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研究生画室是研究生导师及其研究生使用的教学与创作场所,研究生导师是该画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责任书》要求研究生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研究生认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演习,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并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责任书》还对画室内部的物品存放规范、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等提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艺术学院在全院试行教学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得到了全院教职工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学院将根据首批《研究生画室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分批推进并与相关教职工签署本科生画室、琴房、图书室、实验室等教学与艺术实践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书》,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保障。
【供稿单位:艺术学院 作者:李腾龙 责任编辑: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