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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法校合作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 09:58 点击次数:

[本站讯]4月28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校合作共建协议签约活动在华岗苑举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方民、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孔令栋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仪式。

孔令栋介绍了法学院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情况,以及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签约深化、强化双方的合作交流,实现共赢目标。

李方民在致辞中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合作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便利,使法学院学生有机会深入接触司法原生态,从而实现司法实践对法学研究的反哺。李方民强调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因此青岛中院与法学院的合作也将会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升提供一个帮助,使法学院学生毕业后能尽快的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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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与青岛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文冰峰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书。双方希望通过院校合作、促进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合作新格局,建立具体化、实质化与常态化的合作新机制。

青岛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张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綦元乐,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满洪杰,党委副书记董雪梅、组织员江小荃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刘英明    摄影:巩合吉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杨梦莲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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