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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韩国高丽大学设立“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9年07月12日

[本站讯]近日,法学院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签署了交流与合作实施协议,确立了高丽大学法学院为中国法学会“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在韩主要合作伙伴,并在高丽大学设立“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首尔)”。

高丽大学法学院和山大法学院一直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先后签署了《基础合作协议》《学生交流协议》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今年5月,高丽大学法学院长明淳龜教授率领的代表团应邀到访山东大学法学院,就共同建立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学生互派及联合指导机制、合作举办“青岛东亚法论坛”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沟通。

本次实施协议的签署,是双方长期友好合作成果的深化,标志着双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将面向两国法律界有志于中韩法律理论与实务教育的人员开展培训。

高丽大学是韩国最大的私立研究型综合大学,创建于1905年,在法学和商学领域久负盛名,是韩国最著名的高校之一。山东大学法学院是中日韩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2015年中国法学会在山东大学组建“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开展中日韩法学合作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严杰 满洪杰    责任编辑:甘传昀 蒋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