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3月6日下午,教务处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柳丽华主持,教务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文、理、工、医部分学院的教务干事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了《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补充说明》和《山东大学关于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暂行管理规定》。补充说明就新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成绩管理、重修、重考、课程置换等有关条款,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明确了成绩警告和留级试读学分标准;确定了取消重修(考)收费制度后,延期毕业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规定了重修、重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解决了因转专业、转学、校际交流、教学计划变更和课程号变化等原因造成的课程置换问题。
会议还就《山东大学关于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暂行管理规定》进行了讨论,《规定》明确了学校印发课表的权威性,对停课、调课、代课、补课的手续办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供稿单位:教务处 作者:齐炳和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