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3月20日上午,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眼看社会》栏目就“山大”商标注册事宜对山大国资处副处长徐洪民进行了采访。
徐洪民在接受采访中说,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以及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正版的颁布实施,高等学校作为文化传播和知识创新的载体和基地,无论从自身权益的保护,还是对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都担负着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特别是以清华、北大为代表的部分著名高校,提出对其校名、校徽等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代表性的标志进行注册保护之后,我校领导对此高度关注和重视,在财力上划拨出专项经费,于2003年5月正式启动了“山东大学”、“山大”和英文“shandong university”与汉语拼音“shanda”以及校徽商标注册的申请工作。
徐洪民谈到,山东大学是一所百年历史老校,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厚重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山东大学”和“山大”商标的成功注册,对山大依法进行品牌保护,全面维护学校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洪民最后说明,校名、校徽、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相对其它有形资产的管理而言,起步晚、时间短、容易扩散、不容易计量、难管理。随着学校提升学术竞争力重大举措的实施,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大量涌现,随之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成为我们资产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紧紧依靠自身,特别是社会的力量,加大监察力度,对侵害学校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坚决纠正,全面维护学校权益。
《法眼看社会》栏目是由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共同制作播出的一档从法理角度对生活万象加以评点的栏目。]
【供稿单位:国资处 作者:卢新郁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