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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加强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执法监察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8年03月17日 点击数:


[本站讯]山东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近日结束,本着“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了整个考试过程,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全面介入考试各环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招生工作人员正确掌握政策规定;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相通情况,共同履行好管理和监督的责任,确保了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供稿单位:纪委 监察处     作者:昶和    责任编辑:白杨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