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洪家楼校区法学院教学楼正式投入使用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3日 16:59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洪家楼校区法学院教学楼正式投入使用。该工程的投入使用将极大改善法学院的教学和办公条件。
法学院教学楼工程位于洪家楼校区老法学楼东侧,图书馆以南,灰基调的外立面给校园增加了几分文化气息,翘出的屋檐,又与它相邻的建筑融为一体;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三层,建筑总高度17.7m,建筑总面积8774.06㎡;是一座集多媒体教学、学术报告、电子阅览、图书资料阅览于一体的多功能智能化建筑。
工程设计单位为济南同圆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山东省中鲁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为济南四建集团。工程2007年5月1日开工建设以来,工程建设人员加班加点、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克服老校区和城市中心建设等不利因素,于2008年12月4日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质量等级优良,被评为济南市2008年度“泉城杯”工程。 ]

【供稿单位:基建处    作者:张小帅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志浩 陈东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