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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报

综合新闻

刘培平当选山东省高校档案专委会理事长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4年05月28日

  [本站讯]5月22至24日,驻鲁及省属96所高校在博山召开山东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年会。山东大学档案馆馆长刘培平当选专委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长,副馆长楼蔚文当选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山东省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是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的分支机构。2013年9月23日,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为二级学会,刘培平是主要发起人之一和法人代表。山东省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是由山东高等学校档案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其他相关组织人员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省教育厅领导、省档案局指导和省民政厅管理监督,同时接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工作分会指导。
  山东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年会通过了《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章程》和《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选举了专委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批准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推荐人选,并商定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分工及下一步工作。刘培平在会上提出专委会今后工作发展的28字理念与思路:“珍惜、珍重;热心、热爱;学习、学术;有为、有威;创新、创造;守法、守则;团队、团结”。专委会的成立,为全省高校档案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开展档案工作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将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与创新。
  会后,山东省档案局法规经科业务处处长吴海亭、副处长洪升分别就《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举办了专题讲座。

【供稿单位:档案馆     作者:楼蔚文    责任编辑:筱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