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山东大学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15:37 点击次数:

[本站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 2024 年1月12日公布,3月1日起施行。近日,山东大学印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全校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精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实施条例》作为一项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多渠道宣传解读、做好“结合”文章等多项举措,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党政领导干部、师生医务员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法治氛围。

《通知》提出,要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文化建设等方面抓好《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档案馆、校史办要全面梳理现行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结合实际做好学校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要对标《实施条例》,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落实档案工作队伍建设,压实各级档案工作责任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完善档案保管制度,优化细化档案利用服务措施,提升档案服务效能。要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升级、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建设,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管体系。要精心梳理、整合挖掘档案文化内涵,丰富校史研究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通知》强调,《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供稿单位:档案馆 校史办    作者:李晨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陈诗榕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