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12日,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分析哲学论坛第三十期举行,剑桥大学陈晓旭博士作了题为“承认与社会正义”的学术报告。
陈晓旭博士首先从研究背景谈起,她提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讨论社会正义问题大都以“再分配”(redistribution)为中心概念。而Iris Young(杨)和Nancy Fraser(弗雷泽)对自由主义正义观提出反对,认为正义问题更重要的是关于承认的问题,并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承认的概念。而陈晓旭博士认为他们的批判并不能成立, Iris Young(杨)和Nancy Fraser(弗雷泽)的模型仅仅关注了正义的内容,而忽视了对视野范围的考虑,由于过分重视社会团体,从而使他们的理论本身就设定了一定的团体界限。这便导致一个问题:当不同的社会团体身份发生冲突时该如何抉择?事实上,这一问题只能导致非正义的结果或者重新回到自由主义观点。接下来,陈晓旭博士提出了“承认的底线概念”(minimal conception of recognition),即以“在设定正义标准时不任意排除人”为原则的模型。陈晓旭博士指出,这个承认的概念仅在视野范围意义上(scope)与社会正义问题相关,因此并不挑战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内容(content)。而且这一模型比Iris Young(杨)和Nancy Fraser(弗雷泽)的模型更能得到辩护。陈晓旭博士还与在场师生进行了讨论。哲社学院部分师生到场聆听了讲座。
陈晓旭,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山东大学哲社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与兴趣为当代英美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