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0月11日,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第41期分析哲学论坛在知新楼举行。哲社学院陈治国副教授作了题为“好好地活与活得好:孔子和柏拉图哲学中正义的层级问题及其根本动力”的精彩报告。
报告指出,作为中西古典社会正义论的各自代表,孔子和柏拉图的哲学要求经由个人的德性正义通向国家层面的社会正义。在柏拉图那里,在前两种正义之上还有一种处于最高等级的存在论正义。存在论正义既是前两种正义层级的根源,同时也与它们之间具有一种紧张关系,这就导致对于正义的追求必然是悲剧性的,这种悲剧性与柏拉图那种“人如何活得好”的哲学议题是密切相关的。而在孔子那里,没有对于任何存在论正义的真正探究,他对社会正义的追求虽然并非持有一种完全乐观的态度,但是伴随着这种追求的信念不是“人如何活得好”,而是“人如何好好地活”。
在精彩的报告之后,陈治国副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积极的互动,并就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报告由儒学高等研究院蔡祥元博士主持。
陈治国,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暨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兼任山东省哲学学会理事、《中国诠释学》编委。主要从事现象学与诠释学、古希腊哲学、中西比较哲学以及宗教哲学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目前主持或参与“海德格尔与形而上学之解构”、“宗教与哲学互动关系研究”、“中国正义论:中国古典制度伦理学”等科研计划,合编有《知识论读本》等学术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