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13日,第46期分析哲学论坛在中心校区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刘靖贤应邀作了题为“凯撒问题:公理V与休谟原则”的报告。报告会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荣立武副教授主持。
刘靖贤首先简要介绍了逻辑主义的历史背景以及弗雷格试图将算术还原为逻辑的方案,并指出由于罗素悖论,弗雷格不得不宣告逻辑主义的失败;进而指出罗素悖论根源于公理V和二阶逻辑的不一致。而新弗雷格主义者则认为,如果用休谟原则替换公理V,那么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重建弗雷格的逻辑主义;而且休谟原则与二阶逻辑是一致的,并且从它们可以推出算术公理。然而,由于凯撒问题,弗雷格放弃了休谟原则转而诉诸于公理V。最后,刘靖贤总结道,尽管公理V与休谟原则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然而,它又与休谟原则不同,因为它不需要从外延的同一性条件得到什么是外延概念,也不需要从什么是外延概念得到外延的存在性。二阶逻辑的概括公理或代入规则表明,任意可表达公式都可以断定一个概念的存在,这是关于概念的存在性断言。公理V表明,概念F的外延和概念G的外延是相同的当且仅当F和G等价,这是关于概念的同一性断言。在弗雷格的系统中,可以从概念的存在性和同一性推出外延的存在性。因而,即使不能确定任意一个对象(例如凯撒)是不是一个外延,仍然可以确定外延的存在。因此,公理V可以消解凯撒问题。
报告结束后,刘靖贤与在座师生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
刘靖贤,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09级博士研究生,2011年9月-2012年8月布朗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数学哲学和逻辑哲学。发表论文:不可超越的无穷(《逻辑学研究》2011年第2期)、良莠不齐反驳(《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游走于可数无穷(《哲学门》2012年第25辑)、内涵的《算术基本规律》(《哲学分析》2012年第五期)、Second-Order Positive Comprehension and Frege’s Basic Law V(Frontier of Philosophy in China, 2012, Vol7, No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