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23日下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徐祥民教授在洪家楼校区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退出市场与走进市场——关于国家所有权性质问题的思考”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林明教授主持。
报告中,徐祥民教授首先论述了国家所有权这一选题,从宪法、民法、法理学以及刑法角度说明了国家所有权与上述学科之间的联系,并讲述了国家所有权性质问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继而他从退出市场讲述了国家所有权的性质问题,指出享有所有权的三个主体——私人、集体、国家,而其中国家自古至今都是享有所有权的主体。随后,徐祥民教授又鲜明地指出退出市场的国家财产权利的本质特点是国家垄断,他以新中国的发展历史为例,得出结论即新中国是在夺取经济权利、尤其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财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此基础上,他为大家讲述了国家所有权的三个级别特点——专属性、不可变更性以及价值优先性。最后,徐祥民教授从走进市场这一角度探讨了国家所有权的性质问题。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徐祥民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一一作了翔实的回答,同时他进一步指出对于国家所有权性质这一在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能够进一步讨论与研究。徐祥民教授在讲述时深入浅出,妙语不断,其渊博的学识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