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0月23日至25日,“文物保护法修订及文物利用研讨会”在山东大学举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培军等出席会议。山东省副省长季湘绮、山东大学副校长张永兵会见了与会代表。
会见中,季湘绮表示,这次会议在山东召开,是对山东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极大促进。山东省有着十分丰富的文物资源,山东大学在历史、考古、文化产业、法学和信息数字技术方面有着明显的学科优势。山东省和山东大学应发挥地方和学校的综合优势,在文物的依法保护、世代传承、科学利用和惠及民生等方面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作出应有的贡献。
董保华主持了10月24日全天的主题研讨会。他表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不能仅仅局限于文物部门,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历史、考古、文化产业等个别学科。他希望各个课题组围绕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进行扎实、深入的探讨,形成积极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文物工作的实践。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主任傅才武教授和肖波博士围绕文物管理体制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徐涛副教授、朱君孝副教授围绕文博人才的培养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文化发展研究室主任助理卓杰围绕文物法的修订与文物利用,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育济教授、唐仲明博士围绕文物利用的政策与措施等问题分别作了专题发言。陈培军、山东省文物局副局长由少平,以及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方辉、学术研究部有关负责人等与会专家学者也就上述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本次研讨会由国家文物政策法规司主办,旨在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思路,明晰现阶段有关文物合理利用的原则、政策与措施。会议围绕国家文物局今年上半年委托国务院发展中心、山东大学、武汉大学、陕西师大的四项重大课题的中期评议,进行了专题式的深入讨论。其中,山东大学王育济教授、山东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牵头承担的“促进文物利用的政策措施研究”因综合了历史学、文博考古学,以及文化产业方面的学术优势,形成了较为完备、较为科学的研究框架和相对丰富的中期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和与会学者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中期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