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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会议在青岛举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09:06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25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第四届“民诉法教学连线”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周长军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学院概况、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等方面的学科建设成果。希望以本届会议为契机,加强各方交流,为民事诉讼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助力。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和首要功能,期待与会的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在本次会议中聚焦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推动实质性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张海燕主持开幕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占善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跃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唐力分别主持主题报告与圆桌讨论。在主题报告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袁中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百晓锋、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王超分别作主题为“知识权力视野下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边界”、“民事诉讼教学涉外属性的缺失与改进”和“情境教学在民诉法课程中的运用”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登科、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倩、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剑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君博、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教授段明、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蒲一苇、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郝海燕、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宋史超等九名嘉宾分别进行了评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杭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郝振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霍海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毋爱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润等六名嘉宾参加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现代化”圆桌讨论。

闭幕式由唐力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刘哲玮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民诉法教学连线”已成为民事诉讼法教学交流的重要平台,他深入分析总结了民事诉讼法教学面临的共同困惑及原因,呼吁学界凝聚共识,编写高质量体系化教材,以应对时代变革,守护好民事诉讼法的学科根基。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大学等国内高校与科研机构等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民诉法教学连线”系全国性的民事诉讼法教学研讨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发起,旨在深入探讨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专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第一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19年在北京大学召开,主题是“案例教学”;第二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3年在浙江大学召开,主题是“民事法一体化”;第三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主题是“《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方法”;第四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5年在山东大学举办,主题是“《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郑含博 陈沫冰 陶相辉    摄影:刘佳辰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蒋晓涵 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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