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26日,“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第一期举行。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家鹏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法法衔接与证据适用”为题作学术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恒主持讲座。

袁家鹏从监察体制改革这一背景出发,介绍了实践中《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所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不同类型强制措施的转换与衔接、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调查、不同机关之间互涉案件的处理以及赃款赃物的退赔五个方面对《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的衔接不畅问题进行分析。他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机构职能的转变,更多的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因此应当着重强调不同机关和程序之间的有效衔接。
与谈环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谢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彩霞,北京市东卫(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彦敏,赵恒先后围绕讲座主题分享观点。
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今年联合设立了“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实现检校互促,法学院专门设置“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推出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用法学理论的新发展推动、促进检察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提炼、升华检察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