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3日,法学院“山东大学全面依法治国与新法科建设论坛”第四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题作学术报告。
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谢鹏程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刘军,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孙光宁担任与谈人,一百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陈金钊教授表示,法治思维不同于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更具专业性,而法治思维则更宏观。他提出,法治思维应当是现代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是现代法治思维的核心关键,要注意在法治的整体思维中嵌入逻辑。随后,陈金钊教授阐述了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提在于各主体间的关系能够纳入法律关系调整,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讲座最后,陈金钊教授认为法律发现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关键作用。

与谈环节,谢鹏程、王德志、刘军、彭中礼和孙光宁就“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主题发表观点与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