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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举办中国式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高端论坛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9日 10:27 点击次数:

[本站讯]4月27日,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论坛于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召开。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和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作学术报告。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150余人参会。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林平教授在致辞中对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表示“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伟大的战略目标是目前我国经济学界面临的重大研究课题,希望能以本次论坛为桥梁和纽带,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论坛包括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报告由林平教授主持。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王俊豪教授作了题为“中国高质量发展呼吁建立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的报告,以几个“逆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开始,显示了我国在政府监管领域存在的不足,指出在中国式现代化下建立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报告认为,西方政府监管制度不能适应中国政府监管实践,并且现有的监管理论难以满足监管实践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最后,报告探讨了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监管理论体系的基本导向、基本特征和整体框架。

南开大学原副校长、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主任佟家栋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数字中国”的报告,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与发展数字经济的关系。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中国式现代化是数字经济基础上的现代化。报告分析了数字经济的内涵,强调现代化的内涵因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数字经济中的新技术和新生产要素都促使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使得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和消费的经济运行全过程发生深刻变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原部长吕薇研究员作了题为“为高质量创新提供制度保障”的报告。报告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创新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从三个层面完善支持创新的基础制度:一是要健全创新要素市场与机制,当前特别要健全数据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和市场体系;二是要完善创新主体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完善法治化的创新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标准和需求侧政策对激励创新的作用,建立激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市场监管体系。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院长宋敏教授作了题为“新形势下全球创新网络演化及风险治理研究”的报告,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卡脖子”现象。报告研究了全球创新网络演化规律,发现全球形成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创新网络结构。报告指出,近年来,网络紧密程度有所下降,而且中国在创新网络中的地位也有所下降。报告还评估了中美两国科技脱钩的风险,认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高端设备制造业是中美两国科技脱钩的重点风险领域。最后,报告提出了三大风险治理措施来防范中国脱钩风险,分别是全球创新网络内部的多中心互动、全球创新网络与贸易网络的互动以及打造以自主创新为主的技术新格局。

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俊森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生育的经济学分析:挑战与对策”的报告,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人口问题。报告指出,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认为近十年出生人口的下降主要源于育龄妇女生育率的下降。报告介绍了生育的基础经济学理论,分析了生育收益和生育成本,并指出生育行为的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的不对等是国家干预生育行为的原因。此外,报告分别从需求侧和供给侧提出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认为在实现教育机会均衡下的差异化生育(即社会弱势人群具有更高的生育率)可以使社会维持较高生育率,并且避免社会不平等的扩大。

杨立岩教授作了题为“Financial Markets and Real Economy”的报告,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下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报告研究了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行为和市场价格对企业投资的影响,认为价格是信息和噪声的函数,在二级市场中市场价格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报告介绍了信息的反馈效应,认为管理者、消费者等经济主体会从股票价格、期货价格等信息中学习进而调整行为,并列举ICE收购eBay的例子说明了企业如何根据股价变化调整行为。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翁翕教授作了题为“数据二十条解读”的报告。报告首先介绍了数据流动模型,其中消费者提供原始数据,机器负责对数据进行开发加工和建模分析,商户利用分析后的数据提供个性化服务,平台通过个性化服务吸引新的流量,又进一步推动消费者产生新的原始数据。报告指出,流量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创新是数字经济的驱动力,而个性化服务是数字经济的抓手。报告还介绍了数据二十条中数据的所有权、加工使用权以及产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问题,淡化数据所有权问题,强调使用权和用益权。最后,报告认为要以做大数据蛋糕为核心,守住底线,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和数据闲置问题。

林平教授作了题为“我国数字经济监管困境:理论落后于实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单独同意条款,认为我国信息保护法相对其他国家较为严苛,这可能会导致社会数据要素使用的减少和价格上涨。报告认为,在严苛的法律规定下,企业会将上升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使得致力于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条款在价格维度反而对消费者不利。随后,报告介绍了《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认为文件所采用的“大既有责”与主流的“效果原则”相悖,可能增大反垄断监管的“假阳性”误差。最后,报告指出,新法规和新政策的制定应当更多地参照理论研究成果,必要时可以待理论研究相对成熟后再出台新规则。


【供稿单位:经济学院    作者:林泽浩    摄影:孟婷 李姝璇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傅艺璐 谢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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