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25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高端论坛第三十一期在青岛校区振声苑南楼顺利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作为本期论坛的主讲嘉宾,以“《公司法》修改中的几个疑难问题”为题进行学术报告。本期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张平华主持,法学院副教授刘宏渭担任与谈人,线下参会师生100余人。

刘俊海教授围绕《公司法(修订草案)》涉及的内容,对二十个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包括公司法修改的极端重要性和修改脉络、债权人友好型的理念设计、公司登记制度改革等问题,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在对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时,刘俊海教授表示,公司法的修改应坚持股东中心主义价值观,立足于公司的属性特点进行理念设计,在为公司自治预留空间的同时还应考虑与相关法律的良好衔接。

在与谈环节,张平华教授就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及从商主体角度探讨公司法修改问题发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