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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副教授讲述全面注册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19:10 点击次数:

[本站讯]2月27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青年论坛(第六期)讲座于线上顺利举办。法学院副教授马一作为本期讲座的主讲嘉宾,以“全面注册制改革解读”为题作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助理研究员黄庆余主持,学院张平华教授、于永宁副教授、宿营讲师担任与谈人,线上参会师生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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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马一副教授介绍了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提出背景,并就注册制试点改革过程、指导思想和改革思路作了详细阐述。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他首先介绍了全面注册制改革后的注册程序,详细展示了国内A股注册程序和香港上市注册程序,并比较两者制度上的不同。马一副教授还从统一注册制度、优化注册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基础制度四个角度对全面注册制改革的亮点作了全面解读。他认为,由核准制到注册制的变化导致审核更加严格,这种监管理念的变化导致申报理念也发生变化。讲座中,马一副教授论述了注册制主板发行上市审核,详细介绍了注册制主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审核方式和审核周期,并介绍了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他还分别介绍了一般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这三种企业在全面注册制下的主板上市标准和相关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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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张平华教授认为讲座既有比较法的经验,又贴合了中国实践,并就申请上市的实控人的责任、券商与企业之间属于何种民事关系提出了两点疑问。于永宁副教授结合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思路,提出了问题。宿营从多方面阐述了相关制度改革的要点。随后,马一副教授对各位与谈人的看法和疑问分别作出回应。

马一,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经济法等。曾在《中外法学》《山东大学学报》《理论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并拥有丰富的上市、投融资经验,曾主导A股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新三板业务;A股上市公司业务;香港联交所上市业务。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闫泓滔 黄庆余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李明宇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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